关于内江市沱江建材厂原址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信息
内江市沱江建材厂地块位于市中区花园滩路599号,占地面积48070.05m2,地块被一条乡村道路分隔为东西两个区域,东侧区域占地面积22531.94m2,中心坐标为105.026295°E,29.612582°N。西侧区域占地面积25538.11m2,中心坐标为105.026643°E,29.612872°N。经调查得知,地块原为山地和农田;1980s,地块为内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有,1985年,内江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与资中归德灰沙砖厂在地块内合办内江市新型建材厂花园滩车间,1990年,更名为内江市联合建材厂,1992年,内江市联合建材厂更名为内江市沱江建材厂。1996年,内江市沱江建材厂全部停产,并拆除生产设备。此后,内江市拓宇建材有限公司、路砖厂、塑料厂、喷泉厂、家具厂、铝合金门窗厂、加气混凝土厂、腾龙炉业、砂石厂先后在地块内部分区域开展生产活动。目前,仅有砂石厂、喷泉厂、家具厂和铝合金门窗厂在产。地块四周主要为停产的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水泥销售场、居民区、沱江和农田。
2020年9月,内江市沱江建材厂管理人委托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对地块调查和勘查的基础上编制了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开展了现场采样和检测工作,最终形成了《内江市沱江建材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根据内江市沱江建材厂原址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结合现场的污染识别情况和未来地块的规划使用情况,确定重点污染区域在沱江建材厂生产区和各外租企业生产车间,因此,重点在以上区域布点取样。根据地层岩性资料,本次调查在每个点位采集表层和下层土壤样品,同时,土壤钻探现场每隔0.5m用XRF和PID快速检测判断,送可疑样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
本次调查采取分区布点法,设土壤采样点12个(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16个土壤样品;设地下水采样点3个(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多氯联苯以及石油烃。本次调查土壤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进行评价,地下水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和《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进行评价。
三、调查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2018)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调查区域地下水除铁、锰、铝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限值。内江市沱江建材厂原址地块土壤符合第一类用地类型标准,不需要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采样分析和环境风险评估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内江市沱江建材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内江市沱江建材厂管理人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15928364383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28-82140033
附件:内江市沱江建材厂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