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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京都乐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节能建材项目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
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成环发[2018]8号),四川京都乐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对“新型环保节能建材项目”的大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体如下:

  1.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四川京都乐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租用四川鑫森管业有限公司位于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创新路333号的空置厂房(3500m2),购置筒仓5个,3台提升机,搅拌混合机、分装机、码垛机各2台等设备,建设新型环保节能建材项目,主要从事腻子粉、干粉砂浆的生产,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腻子粉10万吨、干粉砂浆10万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月28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准予本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0113-50-03-191774]FGQB-0690号。2017年10月,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四川京都乐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节能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0月26日,项目取得成都市青白江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青环保发[2017]242号),同意实施。本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3月建成进入调试阶段,投入运营。
2018年05月23~24日、06月13~14日、08月08~09日,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
(三)自主验收范围
(1)主体工程:租赁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500m2,生产区位于厂房中部,设有筒仓8个,提升机、搅拌混合机、分装机、码垛机各4台等设备。
(2)公辅工程:1台空压机,供水、供电、排水等依托鑫森管业的情况。
(3)仓储工程:原料堆存区位于厂房北侧,主要存储生产原辅材料;成品堆存区位于厂房南侧,用于堆存成品。
(4)办公生活设施:租赁鑫森管业办公室、宿舍
(5)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工程,包括5套筒仓除尘器、2套布袋除尘器和一根15m高排气筒;废水治理工程,包括预处理池1个,18m3,位于项目厂区外西南侧。
注:设备噪声防治措施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另行验收,不在本次验收监测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原环评拟购置4台提升机、4台混合搅拌机、4台分装机、4台码垛机、1台空压机、1台风机、8个筒仓。实际建设中购买了3台提升机、2台混合搅拌机、2台分装机、2台码垛机、2台空压机、1台风机、5个筒仓。
2、本项目平面布置情况发生变化。原环评中生产区位于厂房中部,成品堆存区位于厂房南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危废暂存间紧邻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实际建设中将生产区调整至厂房西部,成品堆存区位于厂房东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危废暂存间位于办公楼1楼。
3、原环评中要求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设有2套布袋除尘器,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4、原环评设置有8个筒仓除尘器,实际建设中设置了5个筒仓除尘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不含油类,依托四川鑫森管业有限公司已建预处理池,其责任主体为四川鑫森管业有限公司,预处理池容积为18m3,办公生活污水由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青白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长流河。综上所述,本项目外排废水对长流河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地表水环境水体功能的改变。
(二)废气
项目投料、搅拌、分装时产生的粉尘,经两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2018年8月8日~9日对本项目的监测结果,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值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筒仓粉尘及部分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车间通风换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治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意见调查
30名调查对象中,全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感到满意。
四、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四川京都乐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实际废水、废气治理措施环保投资9.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5%。验收监测期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放浓度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排入市政管道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所测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所测污染物指标氨氮排放浓度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各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具备验收条件,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四川京都乐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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