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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广汉市广明冶化厂地块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一、基本信息
    四川省广汉市广明冶化厂地块位于德阳市广汉市高坪镇洛小路(东经104.208554,北纬31.051057,高程494.434米),占地面积约5462.3平方米。经调查得知,地块原为农田,1999年广汉市蓉鑫阀门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鑫公司”)征用该地块,修建厂房从事阀门铸造;2006年3月,蓉鑫公司将该地块出让给四川省广汉广明冶化厂(以下简称“广明冶化厂”),从事钼酸钙生产;2007年底,广明冶化厂关停后厂房闲置;2013年底,广汉市西高镇青石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青石建材”)购入该地块,厂房空置,无生产性活动;2014年青石建材将地块租赁给四川白玉县董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汉分公司(以下简称“董察文化公司”),从事工艺品加工,生产至今。地块北紧邻空置厂房及洛小路,隔洛小路为四川省广汉市皇冠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防水材料”),西邻广汉市致惠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惠汽修”),南侧及东侧邻农田。
    2020年11月,广汉市西高镇青石建材经营部委托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对地块调查和勘查的基础上编制了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开展了现场采样和检测工作,最终形成了《四川省广汉市广明冶化厂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调查情况
    根据四川省广汉市广明冶化厂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结合现场的污染识别情况和未来地块的规划使用情况,地块潜在污染区域为生产车间内部、库房内部、铅钼渣临时堆放区(现办公室)、沉淀池,因此,重点在以上区域布点取样。根据地层岩性资料,本次调查在每个点位采集表层和下层土壤样品,同时,土壤钻探现场每隔0.5m用XRF和PID快速检测判断,送可疑样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
    本次调查采取分区布点法,设土壤采样点9个(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15个土壤样品;设地下水采样点4个(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土壤检测因子包括pH、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本次调查土壤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重庆市地方标准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商服/工业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和《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进行评价。
    三、调查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2018)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重庆市地方标准 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DB50/T 723-2016)商服/工业用地筛选值;调查区域地下水除总硬度、锰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限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第二类建设用地要求,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地块详细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以及《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川环发[2018]9号)的等相关要求,现将《四川省广汉市广明冶化厂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广汉市西高镇青石建材经营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81048579
    五、调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调查单位名称: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8-82140033
附件:四川省广汉市广明冶化厂地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202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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